第14类 珠宝钟表

贵金属及其合金;首饰,宝石和半宝石;钟表和计时仪器。

第14类「珠宝钟表」主要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合金、贵重金属盒、珠宝,首饰,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、钟,表,计时器及其零部件、宠物用首饰等商品和服务项目;尼斯分类第十三版共含 5 个群组、约 315 个商品和服务项目。申请商标时,建议在第14类中结合经营范围选择对应小类。

产品选择:1401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

贵金属锭140003,铱140045,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140055,未加工的金或金箔140063,锇140066,钯140067,铂(金属)140075,铑140083,钌140085,贵金属合金140104,未加工、未打造的银140163,海绵钯C140014

商标局接受的非常规商品

银条,贵金属,加工或未加工的黄金,铱合金,锇合金,金条,铂合金锭,铂,铂锭,银合金锭,银锭,银,金锭,黄金合金锭,黄金,未加工或半加工黄金,未加工的银合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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