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类 运输工具
运载工具;陆、空、海用运载装置。
第12类「运输工具」主要包括火车及其零部件、汽车、电车、摩托车及其零部件(不包括轮胎)、自行车、三轮车及其零部件(不包括轮胎)、缆车,架空运输设备、轮椅,手推车,儿童推车、畜力车辆等商品和服务项目;尼斯分类第十三版共含 10 个群组、约 927 个商品和服务项目。申请商标时,建议在第12类中结合经营范围选择对应小类。
火车车厢连接器120002,铁路车辆轮缘120033,铁路车辆转向架120047,缆索铁道车辆120071,铁路车辆120072,铁路车辆缓冲器120078,人力轨道车120106,电动运载工具120110,铁路冷藏货车120129,卧铺车厢120136,机车120138,铁路车厢120140,铁路餐车120172,陆、空、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193,倾卸装置(铁路货车的部件)120201,火车头烟囱120229,遥控运载工具(非玩具)120257,火车车轮C120009,火车车轮毂C120010,厢式餐车C120022,餐饮车(厢式)C120023
商标局接受的非常规商品
机动车辆,陆地机动车辆,车厢(铁路),陆用机动运载工具,公铁两用牵引车,铁路客车门,内燃有轨车,货运列车,铁路车辆车身,牵引机车,内燃机车,铁路车辆底架,铁路车辆用座椅,铁路车辆底盘,氢燃料火车,自发电的电力机车(柴油电力机车),蒸汽机车,铁路客车,铁路货车,轨道运载工具,电力机车,电动铁道车辆,火车车轮轮缘
在线客服